1. 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,医院工作人员发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,应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。
1.1鼠疫、霍乱、肺炭疽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脊髓灰质炎等的病人或疑似病人。
1.2卫生部规定按甲类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、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。
1.3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。
1.4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。
1.5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、街道、集体单位(场所)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,或一周内出现5例以上。
2. 公共卫生科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、文登区卫生行政部门、文登区疾控中心,并向本单位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