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->信息公开->环境引导->公卫措施

传染病预警制度

发布时间:2026-05-15

为确保及时有序高效的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传染病,

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(2026年版)》和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1.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,负责统一协调和调度各方面工作,组织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,作出预警报告、发布预警信息。

2预警范围

2.1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、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。

2.2新发传染病、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其他暴发、流行的传染病。

2.3符合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》中报告范围与标准者。

2.4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其他甲类传染病和需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的传染病。

3.预警程序

3.1接诊医生发现预警范围病例应立即报告科主任、护士长,同时报告公共卫生科、医务科。

3.2公共卫生科立即报告分管领导,同时电话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
3.3公共卫生科疫情管理人员应于2小时内对报告信息进行网络直报。

3.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向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。

4.完善传染病疫情日常监测网络,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。

5.开展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,普及防治知识,及时发出预警,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。如冬、春季对呼吸道传染病进行预警,夏秋季对肠道传染病进行预警,发布流行方式和危险因素,让公共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,减少疾病的发生和流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