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,提高疫情报告的质量和及时
性,以便及时、有效地控制疫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
法》、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(2026年版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1.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。
2.各科室要严格按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,全院任何科室和 个人,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,应当及时按规定报告,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。
3.疫情管理人员及时对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、核对,准确无误后及时进行网络直报。
4.公共卫生科承担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,新职工、进修生、实习生、规培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,合格后上岗。
5.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查看门诊日志、病人入出院登记、医技科室传染病阳性结果,发现有漏报、迟报的传染病病例,应及时督促补报。各科室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疫情自查工作。
6.网络直报的传染病信息按月导出,“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”上传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每日导出,传染病信息资料永久保存。
7.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实行科主任、护士长负责制,每月对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;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的传染病疫情督导管理。
8.定期对疫情检查情况及疫情流行趋势进行总结、分析、反馈。
9.网络直报的电脑专用、专人管理、定期维护。遵循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信息系统使用人员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。发现账号、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,应立即报告科主任,更改密码,同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。